法制網北京7月21日訊 記者胡建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辦法﹙征求意見稿﹚》今天起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各級食藥監管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應及時公開。
征求意見稿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報表填報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如實填報,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不得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當及時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宣傳、新聞和出版單位需發佈尚未公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資料,屬全國性的資料,須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後取得;屬地區性的資料,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准後取得。所發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資料必須註明資料提供單位。
公眾征求意見時間截至2014年8月19日。 (原標題:食藥監管統計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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